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核实,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实施的2015年巴彦淖尔市富强村市民开心菜园一期和2015年巴彦淖尔市永济渠生态旅游廊道概念性规划、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2020年临河区建筑渣土消纳场项目设计,以上工程项目尚未完成审计,且无法取得联系。请以上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于2025年9月13日前向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相关审计资料,并配合我局开展相关工作。公告期满后仍未提供相关审计资料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