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五原个体李芳不慎将蒙L8N51挂车道路运输证丢失,运输证号:五字150821059432,声明作废。

●临河个体陈伟不慎将道路经营许可证丢失,许可证号:临字150802019839,声明作废。

●五原个体孙飞不慎将道路经营许可证丢失,许可证号:五字150821010660,声明作废。

●不慎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丢失,房屋坐落:临河区丰州路东、陕坝路西、塞北街南、解放街北,甲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房屋征收局,丙方:巴彦淖尔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议人:乔振惠(身份证号:152801195212131211),声明作废。

●不慎将位于五原县隆兴昌镇荣义村七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户主名称:韩三侯(身份证号:152822194906291532),承包合同编号:150821100210070023J,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NO.D1508210042792,登记簿流水号:005164,声明作废。

●杭后个体辛晓阳不慎将道路经营许可证丢失,许可证号:杭字150826012275,声明作废。

●五原个体刘冬不慎将道路经营许可证丢失,许可证号:五字150821011821,声明作废。

●不慎将巴彦淖尔市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王府花园S1#-2-102号门点房款收款收据丢失,单据编号:0000206384,票据号:10800,金额:2692764元,交款日期:2022年3月7日,面积:249.33平米,客户:白雪(身份证号:150428198703090020),声明作废。

●陈凯不慎将蒙LY0516号车道路运输证丢失,运输证号:150802005970,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