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践经验与启示

作者:李佳慧 谢晓敏

        □李佳慧    谢晓敏

        2026年,国家民委印发《关于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巴彦淖尔市成功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为地处河套灌区的一座多民族聚居城市,巴彦淖尔立足本地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地理禀赋,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构建起党政统筹、文化赋能、产业联结、基层深耕、长效保障的全域创建体系,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特色实践样本。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的实践成效

        巴彦淖尔境内居住着多个民族,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在此交融共生,千百年来,各族群众共同开荒拓土、兴修水利、放牧耕耘,孕育出相融共生的地域民族关系底色。

        市委、市政府始终牢记“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全过程,实现创建工作从点位示范向全域覆盖,从有形、有感向有效提质转型升级,多项特色品牌案例纳入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教学案例库、全国民委系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轮训班课程,创建综合成效得到国家民委、自治区民委充分肯定。具体来说,取得了以下几方面实践成效:

        在组织推进层面,依托五级特色党建载体压实创建责任,落实“五项工作机制”,着力破解民族工作长期依靠统战、民委部门单打独斗的困境,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效纳入干部考核与巡察工作内容,同时依托市委党校、河套学院教研平台,联动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完成四级干部专题培训1.2万余人次,持续夯实基层民族工作队伍能力基础。

        在文化阵地建设层面,深入实施“籽籽相拥·同心筑梦‘十个一’工程”,布局各类主题场馆、同心创业街等实体教育阵地。如磴口县“同心锁”以三盛公水利枢纽建设历史为依托,再现上世纪各民族人民合力修建“万里黄河第一闸”的奋斗历程,成为极具辨识度的共同体教育研学地标。乌拉特中旗“金石交”民族手工业融创品牌,深度挖掘利用本土矿产与非遗资源,结合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开发500余款文创产品,带动450名各族群众就地就业,2024年年销售额达3200多万元,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转化为兴边富民产业发展动力源。全市同步创排《好大一棵树》《我的乌梁素海》等文艺作品,常态化开展河套文化艺术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在社会治理层面,全市立足资源禀赋差异与地区特色,因地制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如乌拉特中旗推行“农牧结亲”六联共建模式,推动嘎查村结对协作,构建“南农北牧、南草北饲”农牧业循环发展格局,依靠牲畜托养、秸秆资源化利用实现农牧民双向增收。乌拉特后旗团结果树民宿村盘活乡村闲置资源,采用“村集体+企业+农户”运营模式,带动31名各族群众就地就业,有效缓解当地嘎查、村空心化问题。对照三项计划相关部署,全市建成16个互嵌式社区试点,组织开展青少年“手拉手”主题活动265场次,覆盖青少年6万余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中,各旗县区因地制宜拓展宣讲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真正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族群众心中扎根。如磴口县“沙枣花”宣讲团成员开展基层宣讲170余场,结合“磴口模式”的形成与发展,用身边人讲述身边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基层治理实践中,巴彦淖尔创新形式,构建以多元主体协同、群众广泛参与为支撑的基层治理新生态。乌拉特后旗“牧人茶室”以柔性调解方式化解草场、邻里各类民间纠纷。临河区“红石榴”议事厅搭建各族群众共商社区公共事务的协商平台。

        在民生保障层面,全市每年将70%财政资金投入民生领域,落地兴边富民产业项目226个,持续完善边境地区水电路讯基础设施,让各族群众在共享发展红利的过程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存在的短板与不足

        对照国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质升级的新标准、新要求,结合全市多旗县、城乡发展不均衡的客观实际,当前巴彦淖尔创建工作仍存在提升空间,制约示范成果长效巩固。

        区域之间创建发展还不够均衡,部分偏远边境嘎查阵地条件有限,少数阵地存在重建设、轻运维现象,阵地的教育实践功能未能充分释放,部分点位对本土交融历史挖掘不够,民委委员单位协同联动效能还有进一步释放的空间。宣传教育供给和群体需求匹配度有待提高,面向青年、流动人口的传播载体较为有限,常态化日常交融场景供给不足,群众主动参与创建的内生动力仍需激发。部分领域还存在主线工作与业务工作衔接不够紧密的情况,考核评价中台账、阵地等显性指标占比偏高,群众感受度等软性评价权重有待加大,部分特色品牌的落地转化、全域复制推广力度还需加强。基层一线民族工作力量配置有限,干部综合业务能力仍需提升,面向边境牧区的经费保障、本土口述史料与实物遗存挖掘整理工作也有待持续推进。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总结出的特色实践经验

        一是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巴彦淖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实践,充分印证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的作用,依托五级党建工作链条将工作责任传导至嘎查村、社区网格的末梢,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考核巡察体系,激活多部门协同履职效能,避免“拿牌即松懈”问题,守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基层阵地。

        二是立足本地历史文化基础。巴彦淖尔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践没有简单复制外地现成模式,而是深度挖掘河套水利发展史、本地各民族文化、治沙屯垦历史等本土资源,转化为教育载体与发展平台,让各类阵地本身承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鲜活故事,以此唤起各族群众内心的情感共鸣。

        三是以产业发展促同心、凝合力。巴彦淖尔跳出单纯依靠宣传活动促进团结的传统思路,更加重视产业利益联结的纽带作用,借助“农牧结亲”、共建民宿村、民族手工业发展等实践,推动各族群众在生产协作当中获取实实在在的收益,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物质基础。生产生活中的互帮互助也带来了牢不可破的团结——在共患难中,各族群众建立深情厚谊;在同富裕中,各族群众谱写团结新篇。

        巴彦淖尔还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全流程,与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边固边工作有机结合,吸纳民族团结模范、乡贤代表参与矛盾调解,如杭锦后旗的“陕坝大妈”帮帮团、乌拉特前旗的“平安大姐”特色调解品牌、临河区“老娘舅”调解团等。基层治理过程也始终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摒弃自上而下单向说教,依托群众宣讲、基层议事、柔性调解等多元形式,将民族团结理念融入邻里相处、矛盾调处、便民服务的细微环节,把各类民间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润物细无声”,实现民族团结、基层治理、边疆稳固一体协同推进。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对民族地区的实践启示

        巴彦淖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践充分证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应当警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简化为阵地建设、整理工作台账的倾向,切实把主线要求落实到各部门主责主业当中。要深刻认识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核心仍然在于做实日常服务,杜绝标识布置与实际工作相脱节。

        同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不自然而然带来民族团结,要全面落实“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有形载体建设要做到因地制宜、建管并重,深度挖掘本地各民族共同开拓建设的历史资源,兼顾大型地标与小微宣讲议事场景,资源配置重点向偏远牧区倾斜,防止出现重建设、轻运维的形式主义问题。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能过度依赖节庆集中式活动,要更加看重生产生活当中的常态化互动,要不断完善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持续拓宽各族群众日常交往交流交融渠道。不断优化考核与保障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际成效在评价体系当中的占比,做好口述史料、本土典型案例的收集留存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还要持续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善于调动本土多元力量化解基层矛盾,常态化开展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宣传教育,经费、业务培训资源等适当向边境地区、基层一线倾斜,统筹推进民族团结、民生改善与兴边富民、稳边固边。

        获评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对巴彦淖尔多年创建工作的全面肯定,也提出更高建设标准。巴彦淖尔立足河套多民族交融实际,走出一条“党建引领、文化铸魂、产业联结、基层深耕、全域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路径,形成“同心锁”“金石交”“农牧结亲”等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为民族地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提供重要参考。各地唯有立足本土、聚焦主线、聚力发展、扎根群众,才能持续擦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金字招牌,凝聚起各民族同心共建现代化的磅礴合力。

        (作者单位分别为巴彦淖尔市委党校、巴彦淖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本文系巴彦淖尔市2026年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成果    课题编号2026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