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巴彦高勒讯(通讯员 张婷婷 吴臻)近日,磴口县人民法院运用“四纵四横”工作法,联动司法所、人大代表,成功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促成被告人当场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9月11日,田某某雇佣杨某、魏某某搬运葵花。作业期间,杨某驾驶无防护挡板货运三轮车违规搭载魏某某,在未确认魏某某坐稳的情况下启动车辆,致魏某某跌落受伤,魏某某随后提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讼。磴口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作为提供劳务一方存在重大过失,田某某作为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依法向有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田某某全额赔付魏某某后,向杨某追偿未果,遂向磴口县人民法院提起追偿权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因劳务引发,双方原有长期劳务合作关系,若简单判决,容易激化矛盾、留下隐患,随即启动“四纵四横”多元解纷机制,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共同参与调解。调解团队结合原审判决向杨某释明追偿权法律规定,同时兼顾法理与情理,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多轮沟通疏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当场给付田某某56000元,纠纷得到一次性化解。
下一步,磴口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四纵四横”工作法,建强多元解纷队伍,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以柔性调解减轻群众诉累,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为辖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