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巴彦高勒讯(通讯员 石磊)近日,磴口县人民法院审判团队深入沙金苏木偏远牧区,就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开展巡回审理。
该案被告赵某系当地牧民,因资金周转向原告王某借款数万元,后未能按期偿还被诉至法院。因其居住地位于阴山深处,交通极为不便。为贯彻“两便”原则,承办法官驱车进山到被告羊盘进行巡回审理。
庭审中,法官依法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围绕借款交付凭证的真实性、利息约定的合法性等争议焦点细致审查,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庭审秩序严谨流畅,审判员、书记员及双方当事人围坐于简易席位,场所虽简,却不失法庭的肃穆与规范。
近年来,磴口县人民法院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主动将审判力量下沉至田间地头、草原深山,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此举既切实减轻了牧区群众诉累,又有力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真正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