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五原讯(通讯员 郭立佳)近日,五原县人民法院隆兴昌法庭依托“法院+N”多元联动模式,成功化解两名外地农户与本地企业的农机买卖合同纠纷。该案的妥善办结,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真正实现了从“一案了结”到“一域治理”的治理延伸,为基层涉农治理注入了强劲法治动能。
此前,两名外地农户为提升种植产量,购置了本地某修造厂生产的葵花联合收割机,不料农机仅使用一个月,就出现大梁断裂、撒籽漏粮等多项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作业。农户随即向厂家提出退货退款诉求,但厂家以双方签订的定作合同及产品检测合格报告为依据,辩称农机加长加宽改造系农户自主要求、故障系雨季违规收割导致,拒不承担质量责任。该纠纷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解无果后,农户诉至五原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细致核查全案证据,逐条拆解对方抗辩理由,精准厘清案件事实。法庭认定本案实质为农机买卖合同纠纷,厂家明知农机私自加长加宽改造会大幅增加大梁承重负荷,既未对农机承载结构进行加固优化,也未向农户充分告知改造风险,对农机故障及农户损失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最终依法支持了农户退货退款的诉讼请求。
针对本案暴露出的辖区农机私自拼装、违规改装、责任界定模糊等行业乱象,五原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案促治、以案促改”,主动对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案件审理情况及行业突出问题。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辖区农机生产、改装、销售行业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并印发《关于严禁非法私自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的告诫书》,严厉整治农机行业隐形乱象、违规潜规则。通过“法院+行政部门”多元联动,有效厘清了农机定制、改装交易中的权责边界,为同类涉农农机质量纠纷案件审理提供了参考范例,切实以司法力量规范行业发展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