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化债公告

        为稳妥化解政府性债务,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现对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形成的存量债务进行集中登记核实和化解。请相关债权人及时办理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化债范围:内蒙古禹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五原县隆兴昌镇东牛犋村等3村农田整治项目、2018五原县银定图胜利村和建设村农田整治项目、2014年五原天吉泰镇天吉泰村等三村农田整治项目)、内蒙古禹兴水利水电工程公司(2014年五原隆兴昌镇新兴村和新福村农田整治项目、2014年五原县新公中镇民利村等三村农田整治项目)、内蒙古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五原县新公中镇光联村和永生村农田整治项目)、巴彦淖尔市锦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16年五原县隆兴昌镇永星和先锋村农田整治项目、2015年五原县银定图镇前进村农田整治项目、2015年五原县新公中镇光联村和永生村农田整治项目)。

        二、化债时间: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止(15个工作日),逾期未联系化债视为自动放弃。

        三、化债地点:五原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18747810888,联系人:苏磊

        四、本次债务公告是化解债务的基础性工作,不代表对全部债务的最终确认。请各债权人相互转告,及时与本公告的联系人对接。逾期未联系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本次化债范围。

        特此公告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