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历史文物 延续文化根脉

作者:吕春云

        □本报通讯员    吕春云

        在位于临河区新华镇古城集镇东侧的农田地中,一道黄土梁自南向北矗立。黄土梁的南端,立着一块黑色的碑。碑上“高油坊古城址”6个大字格外醒目。“高油坊古城址位于临河区新华镇古城村(原高油坊村)境内。《汉书·地理志》记载……”细读碑文才知道,原来这里竟然是西汉朔方郡所设的临河县故城,建于汉武帝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距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据考古学家考证,这座古城历经北魏、西夏及唐、元、明、清等朝代,曾为匈奴首领单于的王庭、西汉王朝代恭王刘登之子刘贤的侯邑。城廓近方形,东西850米,南北800米。古城遗址内曾出土金银器皿和铁钱等,现存于内蒙古博物馆。

        “古城村高油坊遗址2009年被批准为巴彦淖尔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9月24日被批准为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文物保护办公室主任党迎迎介绍。

        据了解,临河区现有朔方郡故城(临河古城址、沃野古墓葬群)、高油坊城址、甘露寺、班禅召、班禅召敖包遗址等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旗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守护好这些宝贵的遗产,临河区探索出“专业保护+民间守护”的模式,除了设置保护标志以外,还聘请当地村民担任文保员。新华镇古城村一组村民郭志峰就是这支队伍中的一员。“我主要负责高油坊古城址的日常巡查保护工作。”郭志峰说,巡查的目的,一方面是防止附近村民在古城址周围乱倒垃圾,另一方面是防止有人挖掘破坏古城址。

        近年来,临河区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全力推进文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前,已定级文保单位实现“四有”档案建设全覆盖,即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同时,在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开设文物保护专栏,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借助“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节点,积极营造“人人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

        “文物承载着中华文明,是历史的见证,更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一旦破坏难以恢复。”党迎迎说,“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压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通过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的文物保护联合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形成文物大保护大安全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