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颖:以法为盾护平安

作者:徐明璇

        □本报实习记者    徐明璇

        她曾获得“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个人”“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竞赛标兵”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4次、个人嘉奖8次,入选“全区检察机关经济犯罪人才库、答疑专家库”,撰写的论文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实务研讨征文二等奖……

        她就是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李颖。

        大案攻坚,以铁案筑牢平安建设法治根基。2015年,在处理一起涉及多省市的故意杀人、诈骗案时,作为刚调入公诉部门办案组中最“年轻”的成员,李颖主动承担起案卷梳理工作,连续20余天夜以继日,将近500册案卷梳理成清晰的证据链,标注出关键线索,先后形成260余条退补提纲,800多页审查报告,为案件顺利起诉奠定基础。庭审中,她作为办案组主要公诉人,直面多名被告人的当庭翻供,以扎实的证据和严谨的论辩,让被告人俯首认罪。

        深耕一线,以法治微光点亮平安建设之路。“公诉人不仅要站在法庭上,更要走到群众中。”这是李颖常说的话。十六年来,她深入我市的机关、社区、学校、企业、乡村,化身平安建设的“法治宣讲员”,针对不同群体定制宣讲内容。在机关单位,她以案说法,预防职务犯罪,筑牢公职人员的“廉洁堤坝”;在校园,她结合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为中小学生开展“防欺凌、防诈骗、防侵害”法治讲座;在社区,她围绕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邻里纠纷等热点问题,用朴实的语言讲解法律知识,帮助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化解矛盾纠纷;在企业,她结合安全生产、经济犯罪等案件,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宣讲,防范经营风险,助力营商环境平安建设。

        初心如磐,以巾帼担当诠释平安建设检察内涵。面对跨境犯罪、新型网络犯罪等影响平安建设的新问题、新挑战,李颖坚持学习,深入研究新型犯罪的特点和办案方法,多次在全市检察机关中分析讲评疑难复杂案件,为办理此类案件提供有力指导,进一步提升打击新型犯罪的能力,守护网络空间安全。她聚焦民生领域平安建设,牵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检察类案分析,推动形成“检察+行政”的工作合力,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制发《关于加强食药监管治理的检察建议》,为平安建设提供检察力量。

        十六载寒暑更迭,她初心如磐,从青丝到微霜,李颖风雨兼程,在公诉席上彰显检察担当,在办案一线守护稳定平安。在她身上有着新时代女检察人的别样风采,有着直面犯罪的果敢与坚毅,有着守护群众的细腻与温情,更有深耕平安建设的执着与坚守。在法治护航平安建设的道路上,她将继续以检察蓝守护平安色,用初心与担当,书写更多守护安宁的检察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