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综治中心高效化解工程款拖欠纠纷

作者:刘宇婷

        本报临河讯(通讯员    刘宇婷)岁末年初,工程款清结与农民工工资支付进入矛盾高发期,此类纠纷不仅关乎劳动者核心权益,更关系到涉事企业经营存续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日,临河区综治中心依托诉前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较大的工程款拖欠纠纷,推动矛盾在春节前夕实质性化解。

        经核查,施工方巴彦淖尔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的特定工程项目已依约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但双方就工程结算依据、核减项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工程尾款长期拖欠,部分农民工工资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已对施工方正常经营周转及农民工基本生活造成影响。双方虽多次自行协商,但因立场分歧较大,未能达成有效共识,矛盾逐步激化。

        临河区综治中心收到施工方与农民工代表联合提交的调解申请后,当即启动纠纷受理程序,指派具有建设工程领域调解经验的专职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开展专项调解处理工作。调解小组严格遵循“事实为基、法律为准”原则,首先对双方提交的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书等核心证据材料进行逐一核查,明确工程款核算基数、争议项性质及支付义务归属;然后,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分别沟通,一方面向发包方解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关于工程款支付时限及拖欠后果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引导施工方理性表达诉求,客观说明企业经营困境。

        考虑到发包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尾款存在资金压力,调解小组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提出“分期支付+担保承诺”的调解方案:由发包方于调解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总尾款40%的首期工程款,优先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剩余款项分2期支付,每期支付比例不低于30%,且由发包方关联企业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经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并明确违约责任条款。

        “原本以为要拖到年后,没想到综治中心短短一周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工人工资有着落了,我们也能安心过年。”施工方代表在签订协议后表示。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处,是临河区综治中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深化“诉源治理”的典型案例。下一步,临河区综治中心将聚焦工程建设、劳动用工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事前预警+事中调处+事后回访”的全链条矛盾化解机制,从源头减少工程款拖欠类纠纷发生,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为临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