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
——习近平2022年3月6日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