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陕坝讯(通讯员 刘弋榕 许雁)今年以来,杭锦后旗审计局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积极探索“巡审联动”工作机制,会同巡察部门研究制定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联动实施办法(试行)》,让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同向发力,努力实现叠加效应,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在计划阶段,合力谋划部署,夯实联动基础。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主动与巡察机构对接,从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名单和当年巡察对象中,找准契合点,精选合适的“巡审联动”项目,夯实联动基础。
在实施阶段,加强业务融合,整合监督资源。在实施阶段采取“三同一定”联动模式开展工作。同步培训,将巡审双方人员集中培训,了解各自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同步进驻,召开审计进点会与巡察动员会,巡审工作人员、被审计对象、被巡察对象共同出席会议,就审计工作和巡察工作在会议上统一作出纪律要求。同步实施,按照各自业务专长,进行科学合理分工,及时对发现问题进行讨论交流,相互印证各自发现的问题疑点及问题线索,实现精准监督。定期会商,定期召开推进会和沟通会,及时把握项目方向和进度,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时会商解决,提升发现问题的效率和精准度。
在整改阶段,双向合力共推,实现高效整改。凝聚审巡监督合力,坚持巡审问题整改双向共推,审计组和巡察组共同召开反馈会,统一反馈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同步开展“巡审”整改“回头看”,合力推动巡审发现问题切实整改到位,着力做好巡审联动“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