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莱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债务专项处置债权申报公告

为妥善处理债权债务,防控经营与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及本公司股东决定,本公司自即日起开展债权债务专项处置工作。现就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与本公司存在未结清债权债务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债权人”),均可依据本公告要求申报债权。债权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之债、行政之债、侵权之债等。

二、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含发布当日)。逾期未申报且未书面说明合理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专项处置的债权申报权利,本公司将不再就本次专项处置对其承担清偿责任(但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实体权利并不因此消灭)。

三、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债权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本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申报。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广播街坊1栋1排7号;

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债权债务处置联系电话:0478-7139085

2.邮寄申报:债权人可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邮寄至本公司指定地址(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广播街坊1栋1排7号内蒙古莱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收件人:内蒙古莱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处置小组

邮政编码:015000;

备注: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