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十八批涉及巴彦淖尔市9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7月4日,全市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八批9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4件、阶段性办结5件,责令整改1家,立案处罚1家。

截至7月4日,全市已对1—28批81件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39件、阶段性办结38件、未办结4件,责令整改33家,立案处罚10家,立案侦查1件,罚款金额71250元。

相关信访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8批)》(详见第二、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