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十三批涉及巴彦淖尔市3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6月29日,全市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三批3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件、阶段性办结2件,责令整改1家,立案处罚1家。

截至6月29日,全市已对1—23批63件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31件、阶段性办结28件、未办结4件,责令整改30家,立案处罚7家,立案侦查1件,罚款金额71250元。

相关信访举报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3批)》(详见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