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规范化建设 提升群众满意度

——市中院第一届特邀督察员工作综述
作者:刘瑞龙

□本报通讯员 刘瑞龙

为拓宽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渠道,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2022年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特邀督察员制度》;2023年4月,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第一届特邀督察员,共31名。两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特邀督察员的监督、参谋和“桥梁纽带”作用,有效推动全市两级法院工作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聚焦审判执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全市两级法院在落实审判执行办案主体地位的基础上,不断细化完善审判执行权力和责任清单,紧盯影响范围广、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主动邀请特邀督察员旁听庭审、参加信访听证、见证执行活动共计29人次,主动接受特邀督察员对庭审程序、法官履职、当事人权利保障和依法审慎执行等情况的监督,认真听取特邀督察员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纳和执行程序、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坚决做到以程序公正促进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强化司法作风监督,提升服务效能。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局严格按照最高院五年司法巡察规划,邀请特邀督察员作为巡察组成员参加对基层法院的司法巡查工作,重点关注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及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积极保障巡察组完成对被巡法院的“工作体检”,帮助相关法院深入整改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畅通民意反馈渠道,推动问题整改。充分发挥特邀督察员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听取、收集社情民意,接收特邀督察员对全市两级法院干警行使审判执行权和司法管理权的监督举报。市中级人民法院督查局在办理线索的同时,分析查找问题线索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及时向相关法院和部门发出审务督查建议书2份,深入推进整改问题4个,切实将监督举报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接下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1226”工作部署,将特邀督察员工作与中心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紧密围绕特邀督察员的履职需求,主动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特邀督察员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积极汇聚智慧力量,共同研究解决全市法院面临的难点问题,促进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