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巴彦淖尔市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巴建财联发{2014}232号),物业企业向我中心交纳的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现已基本完成退还工作,目前仍有巴彦淖尔市皓天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物业企业未提交退还申请。请已交纳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的物业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办理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退还的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我中心将依法上交国库。
联系人:薛小龙
电话:8923958
特此公告
临河区供热供气物业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