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河讯(通讯员 陈琮)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部署车辆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公车私用、超标准配备等违规行为。
注重安全教育,强化队伍管理。驾驶员要自觉树立“安全无小事,防微杜渐是关键”的工作理念,紧绷思想“安全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禁止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努力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
重视日常维护,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要切实做好车辆定期的保养维护、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对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车辆始终保持良好性能,出车前详细了解车辆的技术状况、车辆的行车里程及车辆的维修记录,做到数据明、底数清。
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车辆管理。驾驶员要严格执行车辆派遣审批制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车辆安全使用责任,服从车辆动态监管,养成文明驾驶习惯。同时,严格落实节假日警车“统一停放、统一管理”制度,坚决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
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机制,对屡查屡犯的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四查四看”,即查行车轨迹,看是否合规;查费用明细,看是否超标;查审批记录,看是否规范;查整改台账,看是否闭环。紧紧围绕“安全高效、服务到位、保障有力”的宗旨,继续完善、强化公务车辆安全保障制度,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期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规范使用进行抽查,为保障车辆安全出行、高效运转夯实基础,为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