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磴口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并设立为分支机构的公告

2025年3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批复同意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磴口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为内蒙古银行巴彦淖尔分行。2025年3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批准磴口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内金复﹝2025〕63号)。2025年3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批准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开业(内金复﹝2025〕59号)。

磴口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自磴口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同意解散的批复时正式解散,磴口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均由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磴口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有客户届时可到内蒙古银行继续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磴口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